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碳排放数据管理技术服务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竞价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黑国资产〔2019〕15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黑国资产〔2021〕1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电子采购交易规范(非招标方式)》(GB/T43711-2024)、《黑河市国资办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碳排放数据管理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组织竞价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1 项目名称: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碳排放数据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1.2 项目编号:HHRDZB—2025002
1.3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一次报价)。
1.4 采购预算:210000.00元(含税、差旅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响应文件做废标处理。
1.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1 服务内容:为我公司提供碳排放数据管理技术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 数据质量填报。每月完成企业月度信息化存证的系统填报并通过地市、省级、国家三级连审;2025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企业数据质量控制计划的系统填报,并通过地市、省级、国家三级连审;2026年3月31日之前,完成企业排放报告的系统填报,并通过地市、省级、国家三级连审。
(2) 迎审现场服务。现场协助企业接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现场核查/现场复查,根据核查组意见进行数据完善或修改,问题项跟踪至通过。
(3) 履约交易方案。根据最终版排放报告及当年配额分配方案,试算配额量,对配额盈亏情况进行分析,供采购人参考。
(4) 增值技术服务。通过分析以往数据、现场识别问题,挖掘企业的管理减排空间;若企业被国家、省市抽查碳排放数据,负责编制整改方案;若核查过程中涉及申诉,负责编写申诉材料。
2.2 服务期限:2025年度(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
2.3 服务地点: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4 付款方式: 分期 付款,2025年3月31日前支付中标金额的80%,2026年3月31日前支付中标金额的20%,付款前需开具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提供承诺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供应商在人员、资金、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有承担本项目任务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4)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页截图和承诺书)。
(5)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和承诺书)。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与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和承诺书)。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以下时间内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日期: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5日
报名时间:上午9:00-11:00,14:00-16:00(非工作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联系部门:安环部
联系电话:0456-6181421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5年2月26日8:30-9:00。
响应文件审核时间:2025年2月26日9:00-10:00。
递交响应文件的方式:响应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胶订成册且封面加盖公章送(邮寄)至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安环部吴先生04566181421。
响应文件递交要求:采购人对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核,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至指定地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一致的情况,则进行二次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二次报价作为最终报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公告在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公示专栏(http://www.hhrdc.cn/)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有异议的,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出。
地 址:黑龙江省黑河市火车站西侧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456-6181421
业务监督部门: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监察部
业务监督联系人:王先生
业务监督电话:0456-618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