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严寒期供热信息公开公告
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严寒期供热信息公开公告
为规范供热服务管理,保障用户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黑河市城市供热用热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本供热期即将到来的严寒期供热信息公开如下:
一、公开范围与周期
1、公开范围:黑河市城区所有集中供热用户。
2、公开周期:本供热周期(公告日至次年4月30日)内,日常信息定期公开;若遇停热、温度异常等特殊情况,即时公开。
二、用热质量核心信息
1、供热温度标准
(1)居民用户:依据《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黑河市城市供热用热办法》规定,居民卧室、起居室(厅)温度全天不低于20℃,其他部位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
(2)非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的室内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检测方法参照居民室温检测方法。供用热双方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严寒期(冬季室外温度最低时段)供热运行数据
(1)换热站二级网供水温度:64℃-68℃
(2)换热站二级网回水温度:48℃-52℃
(3)换热站二级网供水压力:0.38Mpa-0.44Mpa
以上参数为换热站二级网端测量数据。
3、影响供热质量的特殊情况说明
若因设备检修、管网故障等可能影响供热温度情况,将通过线下公告、线上公示等方式通知用户,内容包括:
- 影响范围(2)预计恢复时间(3)临时保障措施
三、用户反馈与处理机制
1、 温度异常反馈:用户发现室内温度不达标,可通过以下方式报修:
(1)供热期24小时服务热线:963000
(2)线上平台: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官方网站、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公众号
(3)现下登记: 政务服务中心二楼M16号窗口
供热综合服务大厅(中央街132号)
供热综合服务大厅(环城东路45号)
2、处理流程:
接到反馈后工作人员将在10小时内上门测温,记录并核实结果。确认温度不达标后,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黑河市城市供热用热办法》规定减免相应供热费。
四、监督与投诉
1、监督举报电话:12319
2、线下投诉地址:中央街115号
本信息公开内容真实有效,欢迎用户监督。如有疑问,可随时拨打供热服务热线963000咨询。
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16日